居民医保咨询周23日启动
【龙虎网报道】省医保中心昨日宣布,截至8月底,全省城镇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数达到533万人。省政府要求,10月1日前,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居民医保,年内全省城镇居民参保率必须达80%以上,即要达到1000万人。为了让广大居民了解所在地的居民医保政策,9月23日至28日,全省13个省辖市将联动开展居民医保政策社区咨询周活动。 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是今年省政府着力做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。到8月底,全省13个省辖市和63个县级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全部出台了居民医保制度,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医保全覆盖,城镇非职工居民(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)全部纳入了居民医保,建立以大病统筹和住院医疗为主的居民医保制度。 我省确定,对居住在县城以上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,全部纳入居民医保。对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,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,先行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。在筹资方式上,省政府规定参保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,坚持个人(家庭)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,其中低保家庭成员、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、无收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参保费主要由财政负担;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,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同样享受相应的财政补贴。 针对城镇居民面广量大、较为分散的特点,我省各地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,增强居民医保服务功能,为居民提供政策宣传咨询、居民资格认证、参保登记缴费、医疗费用报销等服务,居民不出社区即可办理参保手续。同时,鼓励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,对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,降低起付标准,享受15%-25%的优惠,以引导参保人员“小病在社区,大病进医院,康复回社区”。 目前,我省各地虽已出台政策,但相当一部分人对居民医保还不了解,为此,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于9月23-28日在街道、社区开展“居民医保咨询周”活动,每个社区设立1-2个咨询点,向当地居民介绍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、保障待遇、参保条件、经办流程等,并现场为居民答疑解难。(于英杰)